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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离婚登记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3-11-09 15:06
标题: 离婚登记证件证明材料
文号:
时效:

离婚登记证件证明材料

发布时间:2023-11-09 15:06 来源: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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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地居民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现役军人办理婚姻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和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2.双方的结婚证原件。

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4.男女双方各提交2张2寸(宽3.5cm×高5.3cm)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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