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8/2024-00011
信息分类: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大同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4-01-31 10:59
标题: 大同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时效:

大同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0:59 来源:大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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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由大同市民政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大同市人民政府网站(民政局模块)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同市民政局联系(地址:大同市平城区兴云街2799号文瀛湖办公楼东辅楼9层,电话:0352-2539118,邮编:03700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大同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明确目标任务,围绕基本民生保障、深化民政领域改革、促进养老服务发展等工作,创新形式,丰富内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公布、解读国家、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回应与处理重点关注热点问题。完善互动回应服务,在政府网站“民政局”模块的机构介绍栏目完善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办公地址等信息,及时更新领导班子、单位办公时间和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以来,市民政局办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邮寄等途径依申请公开信息1件,已全部按期限答复办结,办结率100%。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没有出现应公开而不予公开的办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平台建设情况

优化市政府网站“民政局”模块栏目设置,设立运行机构介绍、政策文件、部门动态、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专栏、养老服务等6个栏目;在市政府网站场景服务功能模块设置“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服务”等3个栏目;在市政府网站重点信息公开功能模块设置“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等2个栏目,主动发布并完善我市民政领域相关信息。

(四)监督保障情况

成立大同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作为负责同志,统筹做好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明确分工,确保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制定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审查流程,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民政重点领域政策咨询渠道不宽。由于“重业务,轻宣传”的工作理念有了长期惯性,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组织等领域公开事项更多是依托市政府网站,在打造多样化、个性化、精准化公开平台方面做得不够。下一步,市民政局将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转载新闻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进行主动回应,努力实现信息的及时性、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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