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8/2024-00006
信息分类: 行政执法专栏
发布机构: 大同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4-01-11 15:29
标题: 大同市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文号:
时效:

大同市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4-01-11 15:29 来源:大同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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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华艺书画院等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

经调查,下列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连续多年未按照规定接受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列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部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下列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1.大同市华艺书画院

2.大同市家庭心理健康教育研究所

3.大同市晋柴乒乓球健身俱乐部

4.大同市亮英养老院

5.阳高县永康老年公寓

6.大同市百鸽圆赛鸽俱乐部

联系人:陈超 苏静慧

联系电话:0352-2539126

地址:大同市兴云街2799号文瀛湖办公楼东辅楼九层


大同市民政局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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