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11/2026-00054
信息分类: 部门动态
发布机构: 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6-03-16 16:48
标题: 公 告
文号:
时效:

公 告

发布时间:2026-03-16 16:48 来源:大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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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东方物华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的张志勇与山西东方物华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因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及邮寄送达不成,故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晋02劳人仲案〔2026〕18号开庭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请你单位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不领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6年4月27日上午9时在本委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无故不到,本委将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大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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