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9/2022-00003
信息分类: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大同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 2022-01-24 16:45
标题: 大同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时效:

大同市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16:45 来源:大同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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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大同市人民政府网站www.dt.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同市司法局联系(地址:大同市平城区昌宁街239号,邮编:037000;电话:0352—208863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大同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大同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同政办函〔2021〕97号)的要求。聚焦社会公众需求,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有力地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有序高效运转。

)主动公开

2021年,大同市司法局主动通过大同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72条。其中,机构介绍2条、权责清单1条、规章文件4条、部门动态43条、财政预决算9条、行政执法专栏13条。

)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政府信息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组织架构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分管领导兼领办公室主任,确定了专门的工作人员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对局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2、规范工作机制按照《大同市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工作机制,围绕减证便民、文件解读、信息公示等方面开设行政执法专栏,助推全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更进一步。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行政执法、公共法律服务等领域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

)平台建设

大同市司法局主要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平台的运营、更新工作。统筹运用政府网站、大同市司法局官方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热点民生相关政策文件解读信息,扩大解读信息的受众面,2021年官方微信公众号“大同市司法局”发布转载文章977篇、官方微博“大同司法”发布转载文章416篇。

)监督保障

大同市司法局及时公布重要领域事项内容,特别是广大市民关注的公证、律师、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及人民调解等重点问题。每月定期自查,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大同市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还是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机制待进一步完善;二是解读回应能力待进一步提升。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化和拓展,下一步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和改进工作:

(一)持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机制。按照大同市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班”精神,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制定完善《拟发文件属性管理意见表》,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强化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及发布质量。

(二)持续加强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工作。进一步明确解读主体,遵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解读工作;以图片、音视频等多样化方式优化解读内容和形式,确保解读内容形象通俗、平实易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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