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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省政府要闻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8-06 08:03
标题:
省财政厅排查政府采购历史合同支付情况
文号:
时效:
省财政厅排查政府采购历史合同支付情况
发布时间:2026-08-06 08:03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网
近日,省财政厅印发通知,排查政府采购历史合同支付情况,要求各预算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信息完整、准确、无遗漏,以杜绝逾期支付和超额支付。
通知明确,各预算单位作为合同管理第一责任主体,须指定专人逐笔梳理本单位所有政府采购合同的支付信息。凡截至2026年8月1日前尚未完成支付、且后续仍需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含历年未结清的存量合同),均纳入本次梳理统计范围。
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督导所属预算单位按时完成排查工作,对各单位上报的统计表进行汇总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排查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第一责任。对瞒报、漏报、虚报导致后续无法支付的,由单位自行承担相应责任,财政部门不予办理追溯支付。
省政府采购数字化平台与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国库支付模块于2026年8月1日同步开启支付校验功能。各预算单位所有采购合同支付须严格按合同签订时关联的指标及对应金额执行,未按原关联指标支付的,系统将不予通过。
通知强调,各预算单位须严格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期限及时付款,杜绝逾期支付和超额支付。对存在逾期支付或超额支付等问题的单位,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督促整改落实。整改期间,可视情暂停政府采购平台账号使用权限,待整改完成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后,方可恢复账号使用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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