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大同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起草说明
一、制定文件的依据、必要性和起草过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规范大同市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推进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科学、有序、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山西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气象局组织对现行《大同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同政办函〔2020〕45号)进行了修订,经广泛征求成员单位意见并修改后,形成《大同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初审稿)》(以下简称“预案”)。
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和采取的主要措施
本预案所指的气象灾害包括暴雨、暴雪、干旱(指气象干旱)、强对流和大风(包括冰雹、雷暴大风、大风)、低温(包括寒潮、霜冻和持续低温)、高温、低能见度(包括大雾、霾和沙尘暴)等。适用于大同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的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应对。
本预案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强化灾前防御和风险防控,充分发挥气象监测、预报、预警、风险评估和科普宣传等工作在减轻风险中的作用;分类应对,联动处置。按灾种分类施行气象灾害应急措施,并与防汛抗旱、地质灾害等预案衔接,实现联动处置。
相较于2020年印发的《大同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本预案结合大同市冬季天气气候特征,对暴雪、低温灾害从应急响应机制、应急事件分级、应急响应行动等方面进行科学分类并制定详细具体措施。
三、征求意见情况及分歧意见协调情况
在本预案起草过程中,对所属四区六县,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大同市气象灾害指挥部成员单位多次征求意见,积极对各单位各部门提供的意见进行采纳,与未采纳意见的单位采取电话、微信等沟通方式逐一就意见项解释说明,各相关单位均表示同意认可。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解读单位:大同市气象局
咨询电话:0352-6129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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