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统计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
根据《山西省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晋双随机办发[2023]4号)精神,大同市统计局依据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际,制定《大同市统计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现公示如下:
大同市统计局市场监管领域
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
(“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抽查 领域 |
发起部门 |
抽查 事项 |
抽查 对象 |
配合 部门 |
抽查 层次 |
备 注 |
1 |
对国家常规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的检查 |
市统计局 |
对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并执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
有义务提供统计资料单位 |
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
市县(区)级 |
一般检查事项 |
2 |
市统计局 |
对调查对象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的检查 |
有义务提供统计资料单位 |
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
市县(区)级 |
一般检查事项 |
|
3 |
市统计局 |
对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的检查 |
有义务提供统计资料单位 |
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
市县(区)级 |
一般检查事项 |
|
4 |
市统计局 |
对地方和部门履行法定职责情况的检查 |
有关部门和单位 |
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
市县(区)级 |
一般检查事项 |
|
5 |
市统计局 |
对地方和部门执行国家统计政令和统计行政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
有关部门和单位 |
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
市县(区)级 |
一般检查事项 |
|
6 |
市统计局 |
对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的检查 |
有义务提供统计资料单位 |
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
市县(区)级 |
一般检查事项 |
|
7 |
市统计局 |
对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的检查 |
有义务提供统计资料单位 |
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
市县(区)级 |
一般检查事项 |
|
8 |
市统计局 |
对地方和部门执行遵守统计法情况的检查 |
有关部门和单位 |
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
市县(区)级 |
一般检查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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