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责令未按时缴存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旅行社限期整改的通告
经我局3次摸排核查,以下25家旅行社仍未按时足额缴存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该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之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进行通告,责令改正:
大同市青之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灵丘中国青旅有限公司
大同市升华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大同市雁北宾馆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大同市大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大同市云冈云游科技有限公司
大同市畅游天下旅行社有限公司
大同市宝成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大同国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大同中国青年旅行社
大同市民乐文化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大同乐游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转转研学(大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大同市启成旅游有限公司
山西北途旅行社有限公司
山西瑞智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浑源县恒庭轩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浑源县京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大同六月半旅游有限公司
大同市游享时光旅游有限公司
山西晋情相约旅行社有限公司
山西妙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大同市景瑞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大同百程旅行社有限公司
山西华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责令改正期间,被通告旅行社禁止开展旅行社经营业务。
请被通告旅行社于5个工作日内(2026年5月8日前)依法足额缴存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并上传至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将按照《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之规定,依法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依据《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将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旅行社法人列为文化和旅游市场严重失信主体。
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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