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22/2023-00124
信息分类: 行政执法专栏
发布机构: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3-05-29 17:57
标题: 关于予以大同宏德血液透析中心增加血透设备审查结果的公示
文号:
时效:

关于予以大同宏德血液透析中心增加血透设备审查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29 17:57 来源: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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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山西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2010年版)》等有关规定,大同宏德血液透析中心新增血透设备通过我委审查(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反映。反映问题应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并提供书面材料。

公示时间:2023年5月29日—6月2日

联系单位: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

联系电话:0352-7933835

附件:增加血透设备公示清单

 

 

             大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529

 

 

附件:

 增加血透设备公示清单

医疗机构

临床应用类诊疗技术名称

是否通过审查

大同宏德血液透析中心

血液透析(透析机12台、血滤机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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