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51/2022-00007
信息分类: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大同市乡村振兴局
发布日期: 2022-01-30 16:29
标题: 大同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时效:

大同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30 16:29 来源:大同市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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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大同市乡村振兴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大同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t.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大同市乡村振兴局联系(地址:大同市平城区兴云街2799号,电话:0352-5021116,邮编:03700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大同市乡村振兴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照《大同市2021年政务公开要点实施方案》和《大同市2021年政务公开考核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

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公开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预决算情况。二是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十三五”期间脱贫攻坚工作总结。

(二)依申请公开

1.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答复,及时回复依申请人通过政府网站及邮寄等方式提交的申请,做到登记管理,规范答复流程,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作出答复书,保障依申请人权利。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和办理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依申请公开2件,全部办理完毕。

(三)政府信息管理

1.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通过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促进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发布。

2.数字化管理。我局逐步完善数据公开机制,建立健全政府数据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加大数据公开力度,提高政府信息数字化管理水平。

3.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做到“谁发布、谁负责”,逐级审核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准确性、权威性。

4.规范性文件清理。对我局牵头起草的规范性文件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开展清理,做好规范性文件相关工作。

(四)平台建设

1.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在大同市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政府工作部门”栏目开设专栏,及时公开机构信息、规章文件、部门动态等内容。

2.拓宽政务公开渠道。通过政务新媒体、政府门户网站等多样化公开方式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打造阳光政府。

(五)监督保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强化平时考核,与专项考核结合,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促进该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对于发生政务信息公开严重事故的,给予直接责任人严重警告处分,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及时关注社会评议,做好网上舆情回应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公开本单位及下属事业单位预决算情况。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较为单一,今后我局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丰富完善公开栏目,提高公开质量。二是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力度还待提高,今后将加大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工作水平,加大创新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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