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57/2024-00023
信息分类: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 2024-01-31 13:57
标题: 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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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3:57 来源: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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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内容。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大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依法公开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办公地址、领导班子和财政预决算等政府信息,全年在大同市政府网站上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69条,其中部门动态129条,政策文件11条,财政预决算25条,行政执法专栏4条,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并及时调整了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组,完善了信息公开审批、审核制度,严格按照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制度草拟公文并明确公开属性,及时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持续动态更新,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通过大同市政府官网及时公开工作动态和重点事项,积极做好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和信息发布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对公众利益调整和政府重大决策的知情权和参与决策的权利。2023年,“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微信公众号共刊发(转载)1044条信息,“大同旅游”微博共发布160条信息,“大同文旅”抖音共发布332条信息。

(四)政府信息工作监督保障情况。我局按照“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做到“未经审查不得公开”,有效防范涉密信息的泄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监督内容,加强督查指导,并定期检查公开信息和制度落实情况,研究解决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推动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三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四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发布质量不够高,有时不能准确、及时地发布政府工作信息,发布的信息形式较为单一,多以文字为主,图片、视频等呈现方式运用得不够广泛;二是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利用大同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依托新媒体平台进行政务信息发布方面还有不足。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扎实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压实工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创新发布手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对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三是完善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加强对政务新媒体平台的运行维护和监测监管,加大信息审核力度,坚决杜绝安全泄密事故、内容不更新等单项否决情况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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