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60/2022-00050
信息分类: 行政执法专栏
发布机构: 大同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2-05-17 15:30
标题: 关于向社会公示大同市医疗保障局政务诚信承诺书的公告
文号:
时效:

关于向社会公示大同市医疗保障局政务诚信承诺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17 15:30 来源:大同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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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大同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政府诚信表率和导向作用,树立医疗保障部门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的良好形象,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本部门向社会公开郑重承诺:

一、履行职能职责。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保基本医疗、保基金安全、保可持续”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覆盖全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更好地保障全市群众就医需求,扎实创新推进各项工作。

二、强化诚信意识。杜绝危害群众利益等政务失信行为,不断提高政府诚信行政水平和诚信履职意识。在打击欺诈骗保、招标投标等方面坚持诚实守信,严格履行约定义务。不断强化医保领域诚信制度建设,做好信息公示、联合激励及惩戒。

三、改进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宗旨,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服务意识,按照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统一要求,依法高效办理,文明、热情、主动接待群众,认真做到有问必答,有件必办,有办必果,能办的事情及时办理,不能办的事情耐心做好解释说明,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四、坚持依法行政。牢固树立宪法观念,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行使职能,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监督,确保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法治、阳光政府。

以上承诺,请广大服务对象、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大同市医疗保障局政务诚信承诺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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