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60/2024-00014
信息分类: 行政执法专栏
发布机构: 大同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4-03-12 09:23
标题: 大同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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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12 09:23 来源:大同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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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把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贯穿于医疗保障的日常工作中,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有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要部署

1、全面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

2、深入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把法制学习作为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科学决策、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方面出发,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的学习,以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为契机,形成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用法治思维解决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精简政务流程。在医保业务经办过程中,让群众实现“一窗受理、限时办结、最多跑一次”的便捷。在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同时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优化办事流程、精简材料、压缩时限,促进服务提质增效,同时医保业务经办人员秉持“微笑服务”的态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2、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按照大同市医疗保障局行政职权事项清单,明确事项类型、编码、名称,职权依据、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出台了《大同市医疗保障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试行)》,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互联网+监管”系统和信用监管系统;制定并公开了《大同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大同市医疗保障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加强重点监管。

4、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2023年,我局未出现关于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不存在国务院大督查、专项督查或政策措施抽查中被通报的情形。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大同市医疗保障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的要求,对新发文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我局草拟、印发的文件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未经合法性审核或经审核不合法的,不提交集体审议。

2、严格落实《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印发《中共大同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严格落实集体审议决定程序。

3、按照省医保局《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通知》。

(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1、坚持民主决策。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决策原则,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防止独断专行。

2、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理论指导决策,以战略眼光和发展观点推动决策,确保各项决策切合实际、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符合科学发展要求,防止权力滥用。

3、健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重大行政决策,不提交集体审议。贯彻落实《山西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完善法律顾问参与局行政决策工作机制,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合法。

4、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归档、管理制度,以书面记录或录音录像等方式,全面、真实、客观记录集体决策过程,并进行存档。实行决策执行情况报告和监督检查制度,确保集体决策事项在办理期限内落实到位。

(五)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全面推进执法公示制度。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互联网+监管”系统和信用监管系统,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加强重点监管。

2、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落实《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的通知》规定,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

3、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重大行政决策,不提交集体审议。

(六)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高度重视检察建议,开展讨论研究,及时落实、反馈,检察建议按期办复率达到100%。需要履行的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数为零。

(七)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深入推进法治信访建设,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定期在市信访局接待窗口安排相关人员接待信访人员,依法分类处理群众信访诉求,做好网访、信访、来访工作。2023年,我局收到12345投诉平台转办的通知已全部处理完毕。2023年,我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数量为零。

(八)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充分发挥党组在法制建设中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作用,切实加强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开展了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思想的活动,组织学习《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行政复议法》等法律知识。组织全局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大讲堂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组织全局工作人员参加保密教育线上培训课程,特邀法律顾问为我局全体人员进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及《个人信息保护法》专题普法讲座。

开展“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在全市医保系统集中开展《个人信息保护法》宣传,开展宪法宣传日现场活动,运用多渠道公开公平竞争投诉举报渠道、宣传防范非法集资、打击欺诈骗保以案释法共27次,在经办机构悬挂宣传横幅、放置宣传折页,长期运用经办机构公众服务窗口开展法治宣传。

(九)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召开党组会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年度工作计划,与全局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共推进、同考核。

二、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1、普法宣传形式不够丰富。利用新媒体创新开展法治宣传的手段仍然停留在发布法治类信息动态的阶段,成效不明显。

2、依法行政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增强,特别要增强执法人员对法律的理解力、判断力和执行力。

3、通过日常检查主动发现问题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科技手段赋能精准高效执法还需持续改进。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局将继续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执政、公开施政、廉洁施政、诚信施政,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不断增强广大参保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是创新普法宣传载体,利用多媒体平台,聚焦参保群众和定点机构,及时宣传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提升法律法规知晓率、普及率。二是坚持“主题突出,目标明确”,注重培训“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聚焦法治思维法治能力,注重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开展线上旁听庭审活动,不断提升全局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三是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对接,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行政执法各项工作,突破现有的监管模式,加快推进医保基金监管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医保骨干网智能监控系统、医保智能场景监控系统等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科学化、智能化、透明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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