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 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
各市商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要求,实施好山西省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工作统筹,优化补贴政策和资金支持机制
(一)统一相关领域补贴范围和标准。2026年,全省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为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配套比例为9:1。
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范围。按照全国统一要求,中央资金支持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6类家电以旧换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四个领域(以下简称全国统一的四个领域),补贴标准按照全国统一标准实施。中央下达的支持资金,除用于执行全国统一的四个领域补贴政策之外,还可用于支持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购新补贴。
省级配套资金支持范围。除用于支持全国统一的四个领域(补贴品类、补贴标准、组织实施方式等需按照全国统一要求执行)之外,在全国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框架内,结合我省实际,适当增加补贴品类。补贴标准、组织实施方式另行制定。
(二)均衡有序使用资金。中央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按照季度下达,根据全年汽车、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等消费周期特点,按月均衡使用,及时兑付到位,确保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平稳有序实施。根据政策实施情况,对全国统一的四个领域具体实施方式作出动态调整。
(三)规范补贴审核和资金兑付。全省推荐一家补贴申请审核和资金兑付服务平台,明确全省统一的补贴申请审核标准和资金兑付流程。为兼顾全省政策统一性与地方灵活性,允许地市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开展审核兑付工作,各市财政部门要做好经费保障。各市、省综改区商务部门要会同发改、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强化资金监管,优化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补贴发放效率和政策实施规范化水平。
二、省级配套资金优先支持新技术新产品发展
(四)重点支持方向。省级配套资金优先支持能效、水效、环保水平高的产品,重点支持国务院“人工智能+”行动明确的新一代智能终端。强化标准牵引,结合人工智能终端智能化分级标准制定和产品智能化等级认定等情况,合理确定补贴品类、补贴比例和额度,防止补贴泛化、碎片化,确保政策能落地、可操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提升资金管理精细化水平,推动补贴高效直达
(五)完善补贴信息系统。进一步打通全省商务、财政、公安、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数据,完善全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信息比对能力,推动和国家信息系统高效直联,加快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领域数据汇集共享,提高补贴资金监管效能。
(六)明确组织实施原则。充分发挥不同销售渠道优势,支持线下实体零售发展,通过增加农村地区线下经营主体、引导线上渠道向农村地区倾斜等方式,提高农村地区消费便利度。商务领域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6类家电以旧换新、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资金经省级商务、财政部门批准后可统筹使用。
四、加强合规管理,防范骗补套补行为
(七)完善参与经营主体管理制度。各市、省综改区要一视同仁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不得限制中小企业参与。要建立统一规范、“有进有出”的消费品以旧换新参与经营主体管理制度,及时公示参与经营主体名单;常态化开展订单信息比对、资金流向监测、实地核查核实等工作,根据合规经营情况,动态调整参与经营主体名单。各市商务局、省综改区要及时确定参与经营主体名单,并报省商务厅备案。
(八)加强产品价格和质量监管。参与2026年全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经营主体要在属地县级商务部门进行产品销售价格备案,并签署承诺书,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未履行价格备案、承诺和公示制度的经营主体和产品不得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严防以次充好、以旧充新、销售假冒伪劣或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九)加强重点风险防范。各市、省综改区可以结合工作实际,引入第三方审计机构,围绕“人、货、钱、票”开展过程跟踪审计问效,压实参与主体责任,坚决防止套骗补行为。要健全参与补贴活动商品的售价监测机制,对违反产品销售价格备案有关要求、“先涨价后补贴”的商品,不予核销补贴资金。推广实名认证、商品编码联网核查等技术手段,加强相关信息真实性、唯一性校验,防范冒用他人补贴资格、违规重复领取补贴等行为。强化交易信息监测,及时发现并依法处置通过“内部串货刷单”、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加强补贴审核和资金兑付全过程监管,及时追回违规发放的补贴资金。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五、健全组织保障,提升政策实施质效
(十)健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商务、发展改革、财政、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深化跨部门数据共享和补贴信息交互核查,联合开展巡查检查和打击骗补套补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风险防范水平。
(十一)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省级依托12345热线建立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咨询和投诉举报平台,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各市、省综改区通过多种渠道建立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咨询和投诉举报平台,受理消费者咨询,及时发现并处置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强化宣传解读和活动推广。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与打造“购在中国”品牌深度融合、协同发力,突出重点领域和品类,兼顾城乡消费市场特点,联动举办“新能源汽车下乡”“千县万镇新能源汽车消费季”“家电暨数码和智能产品消费月”“人工智能进万家”等绿色智能消费主题活动,为群众享受补贴创造场景、提供便利。各市、省综改区要创新举办以旧换新专场促消费活动,加强新品推介、供需对接,因地制宜打造典型智能终端体验式消费场景,推动补贴活动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展会,持续提升惠民政策知晓度、影响力;多渠道多层次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市、省综改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职责职能,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要素保障,压实工作责任。省商务厅会同相关部门,印发汽车、家电及数码和智能产品分品类补贴细则或政策文件,明确具体补贴产品品类、补贴标准,以及补贴审核和兑付、组织实施、风险防范等有关工作要求。各市、省综改区要落实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管理和政策实施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落实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落地落实。
附件:
山西省商务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
2026年1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三晋通
大同政务

晋公网安备140200020001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