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文化和旅游局、发展改革局:
为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培育建设,促进全市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根据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晋文旅发〔2026〕9号)文件要求,我市将组织开展2026年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遴选推荐工作,为规范有序做好本次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此次遴选推荐工作,严格对照《山西省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名录建设工作方案》相关标准,扎实开展辖区内村镇培育、筛选及推荐工作。精准指导申报主体规范编制申报表、申报方案,妥善整理申报图片、视频等佐证材料,确保申报资料完整合规、真实有效。各县(区)推荐乡村旅游重点村不超过2个、重点镇(乡)不超过1个,超额报送的申报材料将不予受理。已获评国家级、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的,不得重复申报。同时,各县(区)须严格落实硬性培育标准,重点培育具备至少2个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1处旅游景点的镇(乡),夯实重点镇(乡)申报基础。
二、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以拟参评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所属县(区)人民政府为申报单位,统筹组织相关村镇编制全套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报送至市级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级主管部门坚持择优遴选原则,严格把控推荐总量,全市推荐乡村旅游重点村不超过5个、重点乡(镇)不超过2个,筛选确定推荐名单后,统一报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级层面由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结合各市报送推荐名单,采取专家书面评审、实地抽查核验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综合评审,确定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拟定名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三、材料报送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6年6月30日前,将全套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市文化和旅游局,同步提交对应电子版材料。申报材料格式严格参照附件1、2、3、4要求编制,各村、镇申报材料单独归集整理,无需装订;全套材料一式四份,其中报送省文旅厅、省发改委各1份,市文旅局、市发展改革委各留存1份。申报表及申报方案须加盖属地县(区)人民政府公章,申报图片采用彩色印刷,确保材料格式规范、签章齐全、清晰可查。
电子邮箱:dtwlzykfk@163.com
大同市文化和旅游局 大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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