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 - 2024第1期-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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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公报                2024024··11                               ·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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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实施细则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实施细则 ((试行试行))
                         因







                             第一章      总则                       比对,统筹做好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认定和救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                       助工作。

            定 工 作 , 依 据 山 西 省 民 政 厅 、 山 西 省 财 政 厅、                            第二章      认定条件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印发的 《因病致贫重病                                   第 六 条    本 办 法 所 称 因 病 致 贫 重 病 患 者 ,

            患者认定办法 (试行)》 和 《大同市人民政府                            是指不符合低保、特困供养或低保边缘家庭条
            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                               件,但 因 高 额 医 疗 费 用 支 出 导 致 家 庭 基 本 生
            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等有关规定,结合我                              活 出 现 严 重 困 难 的 大 病 患 者 , 应 同 时 满 足 以

            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下条件: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范围内因病致                           (一) 户籍在本省;

            贫重病患者的申请受理、审核确认、管理和监                                   (二) 患者本人在我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
            督等工作。                                              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第三条      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工作应遵                           (三) 达到年度救助起付标准。在定点医疗

            循以下原则:                                             机 构 发 生 的 政 策 范 围 内 住 院 费 用 , 经 基 本 医
                (一)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保、大病保险和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

                (二) 严格规范,高效便民;                                 报 销 后 , 扣 除 社 会 互 助 帮 困 等 因 素 给 予 的 补
                (三) 公开、公平、公正。                                  助,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达到年度救
                 第四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会同                       助起付标准 〔年度救助起付标准按照 (同政办

            相关部门做好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认定,财政                               发 〔2022〕 52 号) 执行〕;
            部门负责按规定做好医疗救助资金保障,医保                                   (四) 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 2 倍。提出申

            部门负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医疗救助。乡镇                               请 前 12 个 月 内 , 在 扣 除 个 人 自 负 医 疗 费 用 之
            人 民 政 府 (街 道 办 事 处)〔以 下 简 称 乡 镇 (街                 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
            道)〕 负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申请受理、调                              乡低保标准的 2 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及家

            查初审工作。村 (居) 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相关                             庭收入的计算方法,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对
            工作。                                                象家庭收入核算办法;

                 低 保 对 象 审 核 确 认 权 限 下 放 至 乡 镇 (街                  (五) 家庭财产符合规定。申请人家庭拥有
            道) 的县 (区),由乡镇 (街道) 负责因病致贫                          的金融资产总额人均应不超过当地年最低生活
            重病患者的认定,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加强监督                               保障标准的 3 倍,其他家庭财产参照当地最低

            指导。                                                生活保障对象家庭财产认定标准。
                 第 五 条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民 政 、 财 政 、              第七条      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是指
            医保部门应当协同配合,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                               患者在提出申请前 12 个月内,在定点医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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