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同市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大同经开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大同市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大同市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公园城市建设的意见》(晋政办发〔2025〕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践行公园城市建设理念,厚植“大同绿”自然生态底色,全力推动构建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地域文化特色鲜明、安全开放全民共享的美丽城乡格局,增强城市治理效能,增进城乡居民福祉,着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塞北活力公园城市”。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厚植绿色生态本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彰显生态产品价值,夯实城市可持续发展根基,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格局。
系统规划,协同推进。依托自然山水格局与地域文化特质,系统塑造城园相融、蓝绿交织的优美城市形态,统筹生态、生活、经济、安全需要,促进区域差异化协同发展。
以人为本,共建共享。秉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营建绿色宜业宜居宜游环境,推进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文化传承,彰显特色。深度挖掘自然资源禀赋和历史人文底蕴,融合历史遗迹保护与城市景观特色风貌塑造,赓续城市文脉,提升地域文化影响力与吸引力。
创新驱动,示范引领。创新治理理念、模式与手段,构建科学化、智能化现代治理体系,总结提炼可复制推广的试点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公园城市建设。
三、工作目标
2025年启动我市公园城市建设,锚定“城园相融、生态宜居”总体目标,到2035年,初步建成具有大同特色的公园城市,以绿色为底色、山水为景观、绿道为脉络、人文为特质、街区为基础的空间格局基本形成,“城在园中、推窗见绿、出门见园”的公园城市体系基本完善,全龄友好绿色共享空间品质显著改善,文化特色逐步彰显,生态价值转换效益明显,城市魅力进一步提升,绘就山水人城和谐相融的美丽大同新画卷。
四、主要任务
(一)构筑自然生态保护格局
1.优化生态网络体系。对自然生态本底、城市环境现状摸底评估,衔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构建全域特色化、系统化生态保护格局。高质量做好公园城市建设顶层设计,编制大同市公园城市建设规划,聚焦自然生态、空间形态、美丽人居、绿色赋能、现代治理五个重点维度,建立以绿地系统规划、公园体系规划、绿道系统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为支撑的实施体系。依托现有山水脉络,完善城市“绿心、绿楔、绿环、绿廊”等各类结构性绿地布局,确定城乡绿道、各级公园等重要绿地和重要水体控制范围,划定城市绿线,着力强化绿地布局均衡性、完整性、连续性,构建优美安全、便捷可达的生态绿地网络,由“城中建园”向“园中建城”转换。严格落实“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确保生态空间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筑牢生态基底。加强区域生态廊道连通性和完整性,科学推进御河、十里河等生态廊道建设;系统保护重要湿地、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关键生态节点,合理确定自然保护地保护范围及功能分区;促进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并与水脉、林网组成复合型生态空间,使城市内部水系、绿地系统与城市外围山林河湖田草等自然生态要素有机衔接,蓝绿空间稳步扩大,实现山、水、人、城和谐统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城市生态环境需求。(牵头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园林绿化中心;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2.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以筑牢京津冀生态屏障为核心目标,锚固生态本底,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保障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坚持自然恢复为主、人工治理为辅,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廊道及受损山体、水体、废弃地等空间治理,系统实施山体造林、河道岸线生态化整治、低效林改造、封山育林及乡土植被恢复,修复沙化土地、退化湿地、矿山地质环境和塌陷区等区域,同步推进水资源保护、水生态净化及海绵城市建设,构建防风固沙、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保育生态屏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紧密结合民生需求,将工矿废弃地、尾矿场等棕地因地制宜优先改建为遗址公园、郊野公园等绿色共享空间,重建植被群落,融入休闲游憩、运动健身、康养疗愈、研学旅游等惠民服务,全面提高生态服务功能,深入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牵头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园林绿化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3.保护生物多样性。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规、制度、标准和监测体系,制定相关规划及保障措施。重点开展乡土适生植物调查评估,掌握园林绿化物种多样性现状,结合公园城市建设规划,优先应用乡土植物,丰富生物群落配置,优化公园、留野区等近自然空间,推动公园及公共绿地部分客流较少的区域从“去野化”到“再野化”转型,营建近自然群落和各类生境,加强城市栖息地和物种多样性保护和利用。按照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完成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并与生态保护红线衔接,构建统一的自然保护地分类分级管理体系,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和持续性。以生态廊道强化生态保育区的连通,通过水系治理、国土绿化、修复破碎化栖息地等综合措施,保障生物迁徙通道与繁衍空间。探索推广生物防治,建立城镇园林绿地外来入侵物种调查监测、预警防控和应急响应机制,统筹协调防控外来物种入侵,着力提高生物安全管理水平。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提升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牵头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园林绿化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构建城乡公园体系
1.积极推进各类城市公园建设。按照“因地制宜、生态优先、以人为本、全龄友好、就近入园、可赏可感”的原则,构建布局均衡、类型丰富、功能完备的城乡公园体系,完善城市公园体系规划。一是提升社区级公园服务覆盖水平。以15分钟社区生活圈为标准,通过“微更新”“绣花”“织补”方式见缝插绿、拆违建绿、破硬造绿、留白增绿,对城市零星空地、低效绿地、街头转角等“金角银边”进行微改造、精提升,因地制宜建设或改造功能适用、景观怡人、舒适便捷的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和游园,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服务半径全覆盖。二是补充完善城市级公园类型。突出资源特色,以人为本规划建设主题鲜明的儿童游乐园、体育公园等专类公园,推进外围城区综合公园选址建设,打造全龄友好型城市公园绿色空间。三是探索推进区域级公园建设。依托良好自然景观和地域特色,加快推进风景游憩型郊野公园建设。联动乡村、农业生态等资源,推进兼具优质生态本底、乡土文化特色与休闲服务功能的“一村一园”建设,提升公园分布均好度、人均公园保障度及城乡生态宜居水平。(牵头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园林绿化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体育局)
2.完善公园功能。遵循补短板、提品质、强特色原则,有序推进公园更新改造,完善便民基础配套设施,进一步提升绿色共享空间休闲功能与公共服务水平。聚焦“一老一小”及残障人士需求,关注全龄友好型包容性设计,稳步推进公共卫生间等设施提质改造,增设公益性、文化性、共享性、智慧化及无障碍便民服务设施,优化活动场地与配套服务,提升中心城区现状综合公园适老化适幼化水平,使“老公园”焕发“新活力”。推动社区服务、商业配套、停车空间与绿地系统有机融合,切实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公园城市可知、可享、可用,有效提升游客体验与城市温度。(牵头单位:市园林绿化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
(三)构建绿色连通网络
1.推进绿道绿廊建设。依托现状水系边缘、林地边缘、慢行系统及旅游专线,串联公园绿地、山体河湖、美丽乡村、文化遗产及其他城市公共空间,系统性构建“区域级-市域级-社区级”三级绿道网络体系,打造连接城乡、特色鲜明、高效服务的生态“绿脉”。提高城市绿道、滨水蓝道、游憩步道、交通道路、林荫路等线性绿色空间的联结共享度,通过补植断档林带、种植冠大荫浓乔木、优化林相层次,加速道路绿地景观与滨水绿廊建设,连接分散的生态斑块,构建城乡一体生态廊道,营造“通山达水、山水相连”的生态城市景观。将绿道选线与公园建设有机结合,推进街道慢行空间绿化美化,提高城市林荫路覆盖率,形成以主次干道为骨架、支路为补充的林荫片区、林荫街巷,提升城市道路绿视率。建设连通成网的社区绿道,整合背街小巷、高架桥下等低效空间,拓展游园、居住组团和功能节点的绿道微循环网络,实现“从家门口开启绿色生活”。至2035年,城市万人拥有绿道长度达到1.25公里。(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园林绿化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大同经开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
2.提升绿道服务效能。根据绿道分级、分类、区位及现状基础,增设休憩驿站、健身器材、文化标识等配套设施,科学布局商业、科普、休憩等活力场景,同步推进绿道智慧化建设,拓展健身、休闲、文化等复合功能,激发区域活力,使市民使用体验感再提升。优化慢行系统绿化环境,着力打通绿道堵点断点,促进与公共交通有效衔接,拓展健步悦骑空间,增强绿色出行便捷性与可达性。推动道路附属绿地开放共享,强化绿道与周边公共服务设施、商业空间互联互通,提升慢行空间舒适度和连通性。塑造机场、车站等城市门户景观,构建兼具防护与景观功能的绿色屏障,打造城市形象窗口。以绿道串联自然山水、历史文化遗迹及特色村落,整合城乡休闲游憩资源,促进城乡绿色协调发展。(牵头单位:市园林绿化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大同经开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交通运输局)
(四)打造宜居人居环境
1.提升景观品质。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建设突出自然生态特色的城市环境,增强城市景观亲绿性。评估现有景观植物种植效果,科学适度增添彩色、开花树种,适度增加宿根花卉、花灌木种植数量,重要路段及公园内摆放花箱适时换花,优化全季相乔灌花草配置,丰富植物层次;推进“一路一景”美丽街巷建设,实施“一园一花”特色建园,营建“一地多景、三季有花、四季见绿、层林尽染”的优美自然景观。深耕公园绿化养护、园容卫生、游园秩序、设施保障、水体生态治理等精细化养护管理,着力打造生态、优美、舒适的“城市会客厅”。(牵头单位:市园林绿化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大同经开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
2.推进多维绿化。鼓励对墙面(体)、围墙、围栏、护坡、桥梁、窗阳台等实施立体绿化美化,增加城市绿量。加强公共建(构)筑物墙体垂直绿化、边坡及廊架立体绿化,探索推进立交桥下、桥柱、沿口绿化,鼓励和支持社会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将屋顶、窗阳台变成“空中花园”,将城市绿化从平面推向立体,丰富绿化层次。加强社区内共享绿地与周边公园绿地、绿道、林荫路等有机联通融合,打造“出门见绿、推窗见景”的公园化居住环境,建设公园式社区,实现生态效益与生活品质双提升。(牵头单位:市园林绿化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大同经开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局)
3.完善基础设施。深入实施城市更新,加快城市道路桥梁、停车场、充电桩、供气供热、供水排水、电力通信、市容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及更新改造。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持续推进城市污水管网全覆盖,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推广再生水在园林灌溉和市容环卫应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源头减量,强化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园林绿化垃圾等分类收运、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动工业废弃物、建筑废弃物、污泥等分类收集和资源开发利用。推进城乡一体化互联网、物联网及信息化体系建设,促进城市统筹、协同互补,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和乡村振兴。(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园林绿化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大同经开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
(五)探索绿色发展模式
1.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统筹蓝绿灰系统协同发展,持续提升森林生态系统和绿地系统稳定性,全面提升碳汇能力。开展疏林地、未成林地及非林地整治造林,优化树种结构,构建多层次固碳体系,提升郁闭度和森林质量,增强森林蓄积量与稳定性,提高气候适应能力。通过分级分类管理、退耕还湿、植被恢复等保护措施,增强湿地固碳能力。科学开展草地绿化与土壤有机质管理,挖掘土壤固碳潜力,强化生态系统固碳功能。加快建立生态系统碳汇监测核算体系,开展生态系统碳汇本底调查和碳储量评估,健全能够体现生态系统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进生态系统碳汇交易,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进一步深化绿色低碳先进技术与产品应用示范,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节水灌溉设施、清洁能源利用,增加绿色产品和服务供给,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普遍推行。(牵头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能源局、市园林绿化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
2.促进公园生态价值转化。在保障公园绿地为民服务公益性的基础上,以景为媒,将生态价值转化与城市发展有机结合,融合文旅、健身、商业、康养、研学等产业要素,营建“公园+”“+公园”多元化场景,充分挖掘释放生态产品价值。发挥各公园独特资源优势,继续开展“一园一品”主题特色活动,配套儿童游乐、体育健身、餐饮购物、休闲康养、旅游度假等服务项目,推动公园城市观赏性、适游性价值提升。以“特色夜经济”、网红打卡点等形式,打造可感知、可参与的新型公园消费场景,激活文旅经济新活力。以绿道体系串联城乡资源,将城乡绿道、开放空间转化为新消费场景,植入新服务,打造高品质步行街区,满足群众多元化文体需求。注重科技创新驱动,开展乡土植物、新优植物品种选育,提升推广应用力度,通过“园艺进生活”、绿色驿站建设,实现公园城市经济价值。(牵头单位:市园林绿化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文旅局、市体育局)
(六)彰显城市特色
1.地域风貌塑造。结合自然山水生态格局特色,汲取中国传统生态智慧,充分发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要引领作用,将山、水、湖、河等重要自然生态资源融入城市景观,统筹推进城市自然人文整体格局保护,塑造“古今交融、倚山望水”特色公园城市形态。加大对十里河、御河和文瀛湖景观特色风貌区保护,加强御河两岸滨水、环古城和环文瀛湖等天际线周边建筑高度管控,构建城镇景观轴线和视线通廊,提高城市风貌整体性、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打造重要景观节点,注重公众空间体验,彰显美学价值和文化底蕴。重要景观廊道发挥城市风貌特色的骨架作用,为城市整体形象奠定基底。在城市郊野区域,依托传统农耕文化与自然山水的紧密联系,着力打造富有地域特色的美丽乡村景观带,构建人文与自然交融的田园风貌体系。(牵头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绿化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
2.历史文化传承与利用。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和延续历史文脉。坚持保护第一、应保尽保、以用促保,系统推进对文物古迹、历史街区、传统建筑、古驿道、传统村落、红色纪念地等遗存的分类保护及周边环境整治。在城市更新全过程、各环节加强城市文化遗产保护,延续地域文化特色与建筑风貌,建成、保护和提升一批具有本地特色的历史名园、遗址公园。大力推广文化建园理念,在保护传承传统造园思想与技艺的基础上创新园林发展,将历史文化元素和市树市花等生态文化元素有机融入城市公园、广场、绿道、绿地等公共空间,让市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全面普查提炼本地特质性文化符号,通过城市雕塑、城市家具等环境艺术品,打造特色文化品牌,传承城市记忆。聚焦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与其他传统村落,梳理历史类、乡村类、研学类等特色生态与文化旅游线路,促进文化遗产价值转化,推动历史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利用,实现以文兴城、以文促产。(牵头单位:市文物局、市园林绿化中心、市住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
3.保护古树名木。全面普查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并建立档案数据库,依据《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严格保护城市古树名木、后备资源及旧城原有规模化、特色化绿地和大树,科学划定保护范围与级别,定期公布保护名录,实施“一树一档、一树一策”精细化管理,建立保护管理长效机制,严禁砍伐、擅自迁移或买卖古树名木,对濒危古树及时抢救复壮,保留群众情感记忆,推动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发展。组织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宣传教育,传承古树名木文化,增强全社会保护意识;在科学保护的基础上活化利用,挖掘古树名木历史和文化价值,促进古树名木资源与生态旅游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园林绿化中心;配合单位:市文物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4.弘扬园林文化。深入挖掘传统园林文化精髓,结合大同本土文化内涵,将优秀传统建园理念和技艺贯穿园林绿化全流程,营造彰显传统文化特色和时代风貌的园林绿化景观,满足市民精神文化需求。建好用好公园绿地、广场等共享空间宣传阵地,举办融合历史、艺术、古城特色的花展、文化节、园艺讲堂等园林艺术文化活动,传播优秀园林文化。推动普及自然教育、园艺文化进校园、社区、医院及家庭,推广园艺疗法、森林康养等园林生活方式,普及公园城市建设理念及相关知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全民参与良好氛围。加强园林绿化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园林工匠人才库,组织职业技能赛事,弘扬工匠精神,促进传统技艺传承与发展。(牵头单位:市园林绿化中心;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七)提升城市安全韧性
1.筑牢城市安全保障体系。以规划为引领,统筹协调各类城市公园生态空间功能,系统构建应急防灾避险与日常服务融合的公共基础设施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和建设应急避难场所,提升公园绿地、广场等开敞空间建设密度与应急疏散通道连通性,加强应急物资配置,确保满足24小时平灾转换需求,提升城市绿地防灾避险功能。建立城市治理风险清单管理制度,全面评估洪涝灾害、交通安全、卫生防疫及生态安全等各类隐患,系统施策健全安全城市防控体系,坚持事前预防、事中应急、事后复盘,提高预警预报水平,形成从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应急响应到适应性管理全域风险防控闭环,强化极端气候应对能力。充分发挥城市园林绿地卫生隔离、安全防护、应急避难功能和对自然灾害削弱作用,全方位增强城市安全韧性,为城市更健康、更安全、更宜居提供保障。(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大同经开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园林绿化中心)
2.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完善城镇雨水系统,激活生态空间雨洪调蓄功能。严格保护并科学利用自然山体、河湖湿地、耕地林地等生态空间,逐步恢复河道自然生态岸线,充分发挥公园绿地、步道、河湖水系和湿地等生态空间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调蓄和控制雨水径流,实现雨水资源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完善排水防涝、雨水调蓄设施体系,减少城市硬覆盖地面,推广透水建材铺装,利用植草沟、生物滞留带,增强道路绿化带雨水消纳效能。积极推进雨水花园、储水池塘、湿地公园、下沉式绿地等海绵型绿地建设,逐步实现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有效减少城市内涝并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在保障城市绿地休闲游憩、文化娱乐、健身康体、科普教育等主体功能的基础上,注重园林绿地综合功能与海绵设施景观功能的统筹融合,完善海绵设施养护管理制度,制定专项技术规程。(牵头单位:市园林绿化中心、市住建局、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3.创新智慧化管理。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搭建智慧化城市公共服务管理平台,完善城市管理基础数据库,推进智慧公园城市建设,提高数字公共服务普惠化、数字社会治理精准化,增强城市整体科学运行管理、决策辅助、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智慧园林”建设,打造大数据平台,建立绿地、绿道等各类绿色生态资源普查数据库,实时评估生态效益,为公园城市建设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部署智能灌溉、病虫害防治、古树名木保护等智慧管理系统,提升绿地智慧化服务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升级导览解说、科普教育等交互服务系统,增加智能座椅等终端智能设施,打造智慧公园示范点;积极开展园林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品种攻关研究,推广应用节水抗旱植物、碳汇增强型绿地建造技术,赋能城市绿色发展,为群众创造人本化、智慧化的新场景、新生态体验。(牵头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园林绿化中心;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数据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八)推动共建共治共享
1.多元协同共建共治。完善协同治理机制,探索政府、市场、社会参与建设运营的多元模式,构建共商共建共管系统治理体系,推动跨领域、跨部门紧密协作。通过宣传引导、示范带动、成果共享及长效管理,广泛调动志愿者及社会力量参与口袋公园、小微绿地、立体绿化等项目建设管养及技术服务。开展花果进庭院、门前美化、园艺进社区、义务植树等“微绿化”活动,引导居民深度参与绿化全过程;组织最美口袋公园、最美社区公园、最美林荫道、最美绿道等推选活动,结合“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互联网+树木认养”等创新形式,提升公众参与意识与获得感。发挥社区园艺师、园艺康养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纽带作用,以城乡社区为公园城市管理的基本单元,推进“网格化”治理与“组团式”服务,通过社会参与度评价共治效果,全面提升公园城市现代治理能力。(牵头单位:市园林绿化中心;配合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大同经开区管委会)
2.推进绿色开放共享。着力推进公园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逐步实施无界化改造,适当拆除围墙、栏杆等硬质隔离,完善全龄友好配套设施,让公园风景渗入城市。探索制定公园活力值评价等相关标准,积极举办文化旅游节、花事花展、体育赛事等各类特色活动,创新拓展娱乐、阅读、健身、疗愈等多元消费新场景,全面提升公园综合服务功能与周边活力,更好满足群众沉浸式、互动式亲绿体验。统筹整合城市附属绿地资源,建立分级分类开放共享机制,积极有序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附属绿地以“拆墙透绿”等方式开放,有条件的可改造提升成口袋公园,拓展开放共享的广度和深度。加快推进开放式街区建设,优化绿化景观与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构建“推窗见绿、出门进园”全龄友好型生活圈,精心打造全民共享的新时代“百姓园林”。(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园林绿化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大同经开区管委会;配合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
(九)开展试点建设
围绕大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城市布局,相关部门及各县区要全面开展公园城市试点和样板区建设,科学编制“因地制宜、补齐短板、绿色低碳、适用好用”的规划和建设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实施路径、落实保障措施及全过程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制度机制创新,着力运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可持续建设模式,统筹推进公园城市示范公园和公园式园区、街区、社区、单位、学校、小区、乡村建设,立足实际与发展需求,主动应用智慧管理系统、多元融资模式等新理念、新模式、新技术,逐步健全政策标准体系,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制度成果,示范引领推动全域公园城市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园林绿化中心,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市各有关部门、各县区要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健全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实施举措,统筹优化土地、资金等资源配置,确保公园城市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二)坚持规划引领,完善政策体系
编制公园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逐步健全公园城市建设和管理政策标准体系,进一步将核心要求和建设理念转化为可视化控制目标和量化管控指标,强化规划刚性约束。
(三)深化机制创新,营造共建氛围
坚持强化顶层设计与鼓励基层探索相结合,深化国土空间利用、生态价值转化等领域体制机制创新,积极引导市场、社会多方参与公园城市规划建设、资金募集、运维管理,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导,探索多途径融资渠道,加强宣传引导,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共建共治良好氛围。
(四)加强科技支撑,提升服务效能
加大行业人才引进和复合型人才培养力度,加强生态技术攻关,注重土壤碳汇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乡土物种保育、智慧灌溉等示范应用,加快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增设智慧化基础设施,拓展城市感知系统功能,提升绿色公共服务能力。
(五)严格监督管理,推广示范建设
建立健全公园城市建设监督与规范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山西省公园城市建设负面清单管理,在规划草案中编写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对规划实施后可能的环境影响作出分析、预测和评估,制定预防和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定期开展公园城市建设成果评估,及时总结推广可复制的典型经验做法,引领公园城市建设健康有序高质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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