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0/2025-0009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标 题: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大同市人民政府赋予各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级职权事项调整清单(2025年)的通知
发文机关:
大同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年12月02日
发文字号:
同政发〔2025〕8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2月05日
时 效:
现行有效
废止日期: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大同市人民政府赋予各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级职权事项调整清单(2025年)的通知
同政发〔2025〕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大同经开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快推进向开发区赋权实施方案〉及〈省级向开发区赋权事项基本目录〉〈市级向开发区赋权事项基本目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86号)和《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开发区承接赋权事项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商开函〔2024〕348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开发区赋权承权运行管理,结合实际,对我市开发区存在赋权事项“接而未用”现象进行整改。
经各相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提请,现就赋予各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级职权事项调整清单(2025年)进行公布,并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大同市人民政府赋予各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级职权事项调整清单(2025年)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通知精神,做好相关承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按照清单执行,确保相关权力事项调整顺利衔接。针对保留赋权事项,各有关部门要持续加强赋权指导服务和业务培训,推动开发区承权到位。针对终止赋权事项,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工作衔接,压实责任分工,确保工作不脱节、不断档。
三、各开发区要主动对接,依法承担承接事项职责,接受指导监督;要加强人员培训,切实提高承接能力,确保权力运行顺畅高效,真正实现“区内事、区内办”,不得影响企业和群众办事。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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