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0/2026-0001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标  题: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发文机关: 大同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年01月26日
发文字号: 同政函〔2026〕11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1月29日
时  效: 现行有效
废止日期: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同政函〔2026〕11号

为坚决遏制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行为,消除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隐患,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提升固体废物治理水平。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6年1月-2027年12月,后续转入常态化监管。

二、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摸清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问题底数,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长效监管机制基本建立。

三、整治范围

本通告所称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严厉打击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1.违法在河道、水库、荒沟、滩地、岸坡、耕地、基本农田、林地、湿地、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城乡结合部、交通道路沿线、省际毗邻区域及废弃厂区、矿坑等地点倾倒、堆放、遗撒固体废物的行为;

2.非法跨省、市行政区域转移、运输、接收、处置固体废物,以及未取得相关许可擅自处置固体废物的行为;

3.为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提供场地、运输、装卸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4.产生、收集、运输、消纳环节未落实核准制度,运输车辆无证运营、未密闭运输、沿途遗撒等行为;

5.其他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

四、举报渠道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发现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等违法行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举报,我们将及时核查处理,对查实的违法行为依法严惩,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举报方式如下:

1.政务服务热线:0352-12345

2.举报电话:0352-7995100(市生态环境局)

3.举报邮箱:dthjghk@163.com

特此通告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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