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0/2026-0001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建设规划
标  题: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大同市中心城区LC-05单元部分地块(D-04至1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等3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发文机关: 大同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年05月29日
发文字号: 同政函〔2026〕69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6月03日
时  效: 现行有效
废止日期: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大同市中心城区LC-05单元部分地块(D-04至1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等3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同政函〔2026〕69号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大同市中心城区LC-05单元部分地块(D-04至1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等3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申请市人民政府批复的请示》(同自然资〔2026〕202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大同市中心城区LC-05单元部分地块(D-04至1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大同市中心城区LC-22单元C-01至0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大同市中心城区YD-04单元F街坊01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方案。

二、上述3个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确定的用地性质、地块控制指标应作为强制性内容予以控制。

三、该批复是指导该片区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具有法定效力。规划确定的强制性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你局要会同平城区人民政府加强规划控制和监督管理工作,切实保障规划实施。规划内容如确需变更,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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