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文物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中共大同市委、大同市人民政府:
2025年,大同市文物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扎实践行“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以敬畏之心、珍爱之心、责任之心,推动全市文物保护研究利用水平持续提升,在文物领域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融合推进上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深化思想认识,扎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年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18次,举办法治专题读书班4期,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与文物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二是扎实开展学习宣教活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普法任务落实到文物保护、执法监管、安全巡查等方方面面。积极发挥资源优势,先后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月”“国家安全教育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三是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将宪法学习纳入干部培训体系,常态化开展“宪法宣传周”等活动。
(二)坚持党的领导,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认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制定下发《中共大同市文物局党组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工作安排》,开展多形式学习研讨。二是持续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工作。将法治建设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障行政执法检查、法治宣传活动、法治教育培训等顺利实施、取得预期效果。三是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四是持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素养。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将宪法和法律法规学习教育纳入年度培训计划。
(三)优化政府职能,打造高效便捷政务环境
一是修订完善权责清单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规定,编制完善并动态管理部门权责清单。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大同市基本建设用地考古前置实施办法》,主动服务项目建设,开展文物调查32项、文物勘探74项、考古发掘11项,圆满完成晋北新能源基地相关项目、新建小学4等多个重点项目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三是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首次轻微违法免予处罚事项清单,探索以信用信息代替企业办理无违法违规证明的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四是建立破除隐性壁垒长效机制。全面清理与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符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实现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等重点事项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五是优化公共服务。全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始终坚持首问负责、一次告知等制度。
(四)完善制度体系,夯实文物保护利用基础
一是推进文物保护制度建设。推动出台《大同市基本建设用地考古前置实施办法》《大同市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与政策文件,以“小切口”立法完善法治保障。二是深化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完成3085处“三普”登记长城及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复查,调查登记长城资源系统中的长城段落和单体建筑302处,新发现各类型文物334处,实地普查进度领跑全省。三是推动“博物馆之城”建设。加强非国有博物馆指导帮扶力度,加强类博物馆建设,公布第二批16座类博物馆名单,全市各级各类博物馆数量达到68座。四是加强革命文物资源保护传承。组织实施我市第三批革命文物名录的核查申报及认定公布工作,树立3处市级红色文化遗址保护标志。组织开展抗战文物保护利用专项调查,复核梳理、上报我市抗战文物资源不可移动文物61处、可移动文物420件(套)。五是健全文博人才队伍。市博物馆增加编制12名、市考古研究所增加编制13名。局属事业单位年内共招聘42名工作人员。指导5个县区完成年度文物全科人才指标7个。
(五)践行法治思维,提升文物保护法治效能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落实《大同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管理办法》,修订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制度。二是提高公众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群众代表等的意见,并认真说明解读。三是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始终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核审查、法制审核及研究咨询等涉法事项。
(六)规范依法行政,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一是夯实行政执法工作基础。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完善执法公示内容,动态更新执法人员、检查结果等信息。二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教育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本年度参加专题培训时长达70学时。三是加大文物违法案件督查督办力度。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起,共处罚金150万元。指导各县区文物违法案件办理,针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及时下发督办函,督促文物部门严格执法。
(七)强化权力制约,提升工作透明度公信力
一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法定主动公开目录清单,及时、准确发布政务信息64条,处办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二是多元化解矛盾纠纷。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信息公开、信访等渠道积极了解民意诉求并及时协调解决。2025年受理信访事项10件,按照接诉即办要求处办12345工单540余件,均及时妥善处办。三是积极回应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收到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4件,办结率、满意度均为100%。四是切实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坚决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不存在未履行判决的情况。
(八)深化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文物保护氛围
一是加大普法力度。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专题学习、法治专题读书班、《文物保护法》专题培训等20余次。将普法、讲法与文物保护巡查检查深入融合。通过文物景区、文博场馆官微等平台持续性发布法律法规、古建常识、辽金历史等内容,强化法律法规和文物保护利用成果宣传阐释。在《大同日报》《大同晚报》开辟“文物保护,文明守望”专栏、专版,逐步凝聚起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二是创新普法形式,注重普法实效。充分利用媒体宣传推介优势,通过《“我的家乡我代言——争做中国城市人”全国城市品牌文旅推介宣传》《跨越时空的中轴线》《“国宝”时刻》等栏目的拍摄、直播活动,弘扬习近平法治思想,带领广大观众沉浸式了解历史文化遗产、接受法治教育。
(九)守牢安全底线,健全文物应急处置体系
一是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坚持文物安全月调度机制,建立健全文物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预防机制,对潜在安全隐患及时分析研判,全局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二是加大安全监管力度。高效推进文物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专项行动、文物消防安全大检查、长城保护范围建控地带专项巡查等多个专项行动,对各级文保单位安全检查300余处次、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巡查100余处次,发现并清除隐患30余处,整改率100%。三是开展安全应急宣传活动。制发《大同市文物局202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在全系统广泛开展主题活动。参加全市安全咨询日活动。四是强化科技保护。成立大同市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邀请水利部牧区水科院、中科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专家,指导开展文保单位基础水害监测及评估等。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新法配套制度供给不足,相关配套法规制度仍不完善
与2024年新修订、2025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匹配的配套法律法规的修订工作存在延迟,文物保护与城乡建设规划的协同机制尚未健全,个别县区城市更新中未提前开展文物调查,与新法要求存在差距,地方配套制度仍存在空白。
(二)执法队伍建设还不完善,人员力量能力仍有不足
我局现有执法人员存在“身兼数职、精力分散”等问题,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文物损害鉴定、数字化执法等新要求。内部法制审核机构设置不规范,存在人员不足、专业力量短缺的问题,行政执法监督作用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博物馆体系建设还需持续完善,特别是县区级博物馆数量少,发挥作用不够
与非国有博物馆良好的建设发展态势相比,现有的非国有博物馆发展扶持政策细化不足。县级博物馆发展相对滞后,特别是县区博物馆数量少、资金投入少、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博物馆建设力度不够、博物馆藏品稀缺等问题普遍存在。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年度责任清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5年,局主要负责人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面推动本领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
(一)完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常态化机制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核心内容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程,落实会前学法、日常用法、年终述法等制度,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确保法治思想贯穿工作全过程。
(二)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
局主要负责人积极发挥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全年主持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18次,组织干部职工旁听文物行政诉讼庭审2次,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深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
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程序,邀请法律顾问全程参与,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四)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柔性执法清单制度,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公示文物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及时公示执法信息。进一步推进文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专题法律培训。
(五)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
严格落实《山西省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举措》要求,对4项涉企行政检查事项的检查要点、设定依据等进行梳理完善,公布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六)不断拓展法治宣传教育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依托文物资源优势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做好“八五”普法总结验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各类普法活动,切实发挥普法工作的文物担当。推进北魏法治漫画应用,宣传大同法治文化品牌。
四、202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持有序推进,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各项工作
继续指导督促各县区做好文物认领认养和利用政府一般债券做好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项目储备工作。配合基本建设做好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等工作。开展文物保护区内矿业权的核查工作。配合省局开展第三批革命文物名录审核、认定相关工作。常态化开展文物安全专项巡查检查,持续巩固全市文物安全稳定良好局面。
(二)持续推进我市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
完成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工作,做好文物认定、公布等后续工作,显著改善低级别文物保护工作现状。
(三)加快新法配套制度建设,健全规划协同机制
配合上位法修订进度,适时开展文物领域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工作。完成大同市文物局权责清单梳理工作。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内部法制审核机构设置,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作用。
(四)运用科技手段开展文物安全监测
聚焦文物“预防、保护、管理、安全”等应用领域,充分利用省、市级文物安全监管平台,推广应用无人机、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手段、装备,提升文物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实施重点文物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安防、消防、防雷等设施,推进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防防护设施建设。
(五)持续完善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积极探索文物行政执法委托模式。优化巡查队伍力量,常态化开展文物安全专项巡查检查。健全完善文保单位安全档案、应急预案等。
五、意见、建议及其他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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