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35200000/2026-0011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标 题: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大同市支持餐饮住宿业经营主体新增从业人员就业能力提升实施方案》部分内容的通知
发文机关:
大同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年06月22日
发文字号:
同政规〔2026〕4号
发布日期:
2026年06月25日
时 效:
现行有效
废止日期: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大同市支持餐饮住宿业经营主体新增从业人员就业能力提升实施方案》部分内容的通知
同政规〔2026〕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大同经开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为深入贯彻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促进市场公平竞争,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现对《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支持餐饮住宿业经营主体新增从业人员就业能力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政规〔2025〕4号)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具体为:
将“二(一)补贴对象”中“1.依法登记注册,2024年营业额达200万元以上或2025、2026年新注册且营业额达200万元以上的餐饮住宿业法人和个体户”,改为“1.依法登记注册,2025年以来经营情况良好、吸纳就业能力突出的餐饮住宿经营主体”。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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